天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4件)米路北,漯河市石磊板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夜间噪声扰民,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不符;公司院内还有好几家小作坊,产生难闻气味。
一是关于“漯河市石磊板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夜间噪声扰民,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不符”问题,部分属实。
“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厂主要生产PVC塑钢板材,主要生产原材料为聚氯乙烯树脂、碳酸钙粉等微颗粒粉状物,生产及搬运及过程中易产生粉尘,但该企业在封闭空间内进行生产活动,且厂房封闭性能良好,粉尘处理依照环评要求安装有静电脉冲除尘设备。虽然该公司混料车间在封闭环境下作业,因其不是全机械自动化作业,人工操作添加物料时易起扬尘,但是生产时车间、厂房外无粉尘溢散污染现象。目前,郾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漯河市石磊板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生产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未出现超标排放现象。但该企业生产车间粉尘量较大,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针对该情况要求企业进行全机械自动化升级,摒弃原来的人工作业,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扬尘物料能够在自动化封闭管道内流通,使其更进一步控制生产过程中车间内粉尘的产生及治理效果。
“夜间噪声扰民”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位于整个园区的东北角,南侧为河南金星轧辊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两家企业上班时间基本相似,不会相互造成噪声扰民现象,东侧、北侧为庄稼地、西侧为园区厂房,声源附近约500米内无居民住户。由郾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噪声进行现场检测,经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噪声未出现超标现象,符合国家噪声标准三类功能区标准。
针对该公司“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不符”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混料机2台、锥形双螺杆塑料挤出机13台、1台、磨粉机2台、供料机2台,符合环评手续建设要求。
二是关于“公司院内还有好几家小作坊,产生难闻气味”问题,不属实。漯河市石磊板材有限公司位于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漯河吉祥塑料厂院内,因该厂区类似于工业园区,整个园区内存在六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不属于小作坊。除漯河市石磊板材有限公司外,其他五家企业分别为:漯河吉祥塑料厂、漯河市嫦娥木业有限公司、河南驰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金星轧辊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力举印刷有限公司。漯河吉祥塑料厂主要生产农地膜及塑料袋子;漯河市嫦娥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木质家具;河南驰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粉;河南金星轧辊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种工业轧辊;漯河市郾城区力举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印刷业务;漯河市石磊板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PVC塑钢板材,以上六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完善,相关治污设施配套齐全,生产时均能够按照要求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同时郾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整个园区内企业进行大气检测,未检测出信访人反映的难闻气味。
我市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以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主动查找环保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环保政策法规的解读,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企业治污能力和治污水平,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漯舞路高架桥路南,骏鼎商混站。投诉人对于编号:D2HA3公示结果不满意。投诉人称,该工厂将污水排放至厂区东墙外,导致附近树木大量死亡,现在已经将树木砍伐用黄土覆盖掩埋至地下。目前企业污水都通过雨水管道,排放至厂西门口地下管网内。
一是关于“该工厂将污水排放至厂区东墙外,导致附近树木大量死亡,现在已经将树木砍伐用黄土覆盖掩埋至地下”问题,不属实。
工作组在漯河市骏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周边及生产环节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废水收集池、沉淀池、化粪池等逐一查看,该企业所有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生产污水全部采取循环沉淀利用,不外排,未发现该厂将生产废水偷排、漏排现象。该公司东北角围墙外属空冢郭镇马店村农田,紧邻企业北侧有一长约160米农田地块土质排涝沟渠,该沟渠呈南北向走势,宽约2.7米(向北逐渐收窄),深约1米,西侧为果园、东侧为农田,内存有污水,未连通任何管网。经调查询问、现场查勘、高程测量,此沟渠为该地块最低位,村民一直将其作为排涝沟渠,每遇大雨,周边麦田、果园雨水受地势影响汇流至此,形成积水,再加上村民将秸秆废弃物弃置沟渠内,经浸泡形成纳污沟渠。
4月15日至16日,源汇区对沟渠内积水立即进行抽排,由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沟渠内杂物、淤泥等进行清理,经彻底深挖天博体育官方平台入口,未发现任何暗管连通此沟渠。为彻底消除地势低洼易积水形成纳污沟渠的隐患,对该沟渠进行了土方填平,截至4月16日上午11时,沟渠已回填黄土、翻整完毕,与东侧农田持平,已整理土地,进行了耕种。经土壤检测,该地块土壤未受污染。现场周边未发现树木受影响死亡现象,回填时对沟渠内抛弃的枯树枝、藤蔓、杂草及秸秆等杂物进行了清理,未砍伐周边树木。经5月6日现场再次核查,回填沟渠处周边树木生长正常,距厂区东墙外(东北侧围墙)100米处堆放有树枝,经查证,为邻近果园修剪后弃置的果树枝。
经实地核查,该企业在厂区西大门东北方约50米处和西大门口南侧约60处各建有一污水收集池,厂区西大门向东确存在一长约30米雨水地沟,上覆盖铸铁盖板。其未与任何生产、车辆冲洗等废水收集沟渠、沉淀池连通。同时,该雨水地沟与西侧厂区大门外地下管网未连通,无污水外排。
切实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做到污废水循环沉淀利用;加强企业及周边环境情况巡查、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全面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
1.为建设木材产业园,政府征地,要求拆除龙堂村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导致目前土地荒废,杂草丛生;
2.龙堂村第七村民组园区东侧,高铁西侧90多亩土地被征收,不确定是否合法合规,征地款始终没有下发到村民手中。
(一)关于“1.为建设木材产业园,政府征地天博体育官方平台入口,要求拆除龙堂村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导致目前土地荒废,杂草丛生”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龙堂村高新科技农业示范区天博体育官方平台入口,现有日光温棚67座,农业配套设施2层12间,1层10间储存间。举报内容“1.为建设木材产业园,政府征地,要求拆除龙堂村高科技农业示范区”的问题不属实。1997年—2013年期间,该农业示范园区由龙堂村集体经营;为了增加村集体收益,经村“两委”研究,承包给本村第6村民组村民郭建安经营。合同拟定起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2013年8月1日签订;合同到期后,郭建安进行了续签合同,合同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1日—2018年1月31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2016年1月10日。租赁协议到期终止后,该承包农户郭建安没有清场搬离,仍然继续种植。2021年1月5日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该农业示范园区现状日光温棚67座,农业配套设施2层12间,1层10间储存间,收回集体经营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二是收回到龙堂村村集体所有时间是2021年3月份,由于当时种植其他农作物时间不适宜,大棚内还有藤蒿等蔬菜未清理。经村“两委”商议后决定,待秋作物种植时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针对群众举报内容“目前土地荒废,杂草丛生”的问题属实。
(二)关于“2.龙堂村第七村民组园区东侧,高铁西侧90多亩土地被征收,不确定是否合法合规,征地款始终没有下发到村民手中”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举报人反映的“龙堂村第七村民组园区东侧,高铁西侧90多亩土地被征收,不确定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经核查,该位置区域只有一家企业,名为“临颍立博盛世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59.1亩,其中已征收并办理合法手续35.163亩,实际建设35.163亩,征收程序合法合规。剩余23.9385亩正在组卷报批未占用,与群众反映的90多亩土地不相符。
二是临颍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征地程序,对拟征收的地块进行预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要求听证的出具放弃听证证明,经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同意后组卷逐级上报审批,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35.163亩)。2020年8月26日取得豫〔2020〕临颍县不动产权第0006200号不动产权证书,面积35.163亩。
三是关于23.9385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临颍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及建新拆旧的批复》(漯自然资涵〔2019〕144号)已批复,按照征收程序正在组卷报批,未占用。
四是结合龙堂村第七组村民共102户的征求意见,2019年4月11日、4月13日经村“两委”会议研究。以土地亩数入股分红,每年将该宗土地所得收入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给村民。举报内容“征地款始终没有下发到村民手中”的问题不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5月6日,临颍县杜曲镇龙堂村村委已经对龙堂村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内的所有杂草进行清理,待秋播季节,该园区将会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
一是关于“临颍县杜曲镇龙堂村政府工作人员强制铲除麦田100多亩,造成农田毁坏”问题,不属实。
杜曲镇龙堂村现有耕地面积1577亩,去年冬播小麦种植面积1250亩,经济作物327亩。目前,现有种植小麦面积1250亩。通过调查组走访,杜曲镇政府没有组织过任何强制铲除麦田100多亩的行动,未发现有农田毁坏现象。
二是关于“镇政府人员在龙堂村的农业示范园区违规拆除蔬菜大棚用于建造木材加工厂”的问题,不属实。
龙堂高新科技农业园1997年建设的日光温棚67座和农业配套设施,属龙堂村集体所有。2016年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该农业园区租赁给本村村民组郭建安经营,租赁协议于2018年1月31日到期已终止。龙堂村委会将原有占地120亩的高新科技农业园使用权收回村集体。目前,龙堂高新科技农业园现有日光温棚67座,农业配套设施2层12间,1层10间储存间,1栋2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该高新科技农业园保持原有状貌,未发生任何主体改变,也没有发现违规“拆园建厂”的现象。若有项目确需使用该宗土地,杜曲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漯河市临颍县杜曲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要求,将依法依规报批使用。
我市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针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环保、土地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网格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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